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-4(有影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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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家說真妄,標準是真的是不生不滅,永恆不變,這是真的,假的是生滅法,有生有滅,因緣生法。所以佛法是假的,佛法有生有滅。佛法幫助我們過渡,像過河一樣,它是船,我們借這個船過河,過了河之後,上了岸船就不要了。沒有上岸之前也知道,清清楚楚,這是我現在需要的工具,到達目的地就要放下,絕不會留戀。
如果是生起留戀,就被它所轉了,能不能開悟?不能,你有法執。我執是第一關,法執是第二關,我法俱空,心性不空。心性不空那個名字也是空的,實際上它沒有名稱,名都是假名。《老子》一開頭就說得好,「名可名,非常名;道可道,非常道」。
所以馬鳴菩薩在《起信論》上教給我們,不要執著言說相,聽經不執著言說,讀經不執著文字。文字是言語的符號,不能執著,為什麼?它是假的,不是真的。不執著名字相,名詞術語是假的,佛、菩薩、羅漢都是假名,不是真的,你要認識清楚。
第三個不執著心緣相,決定不能想這話什麼意思、這句經文是什麼意思,沒有意思。到沒有意思,你就開悟了,真實義你就懂得了。你以為什麼意思,它不是本來的意思,是你自己的意思,不是它的真實義,真實義沒意思。
你跟人講解的時候,是隨著他的意思、隨著他的程度給他講,他明白了。明白,他肯放下,他就能入真實義;他要不能放下,不能放下他依舊在法執裡頭,被佛法限制了他,沒有從佛法裡頭解放出來。所以,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,非法是一切世間法,我們不被一切世間法所繫縛,也不能為佛法所繫縛,這個道理深一層了。
文摘恭錄—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註(第四三三集)2013/9/10 檔名:02-040-04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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