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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五惡,修五善(有字幕)
◎ 2012.7.28-8.16 啟講於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(節錄自淨土大經科註02-037-0451~0473集) / 編號: 29-304 / 共 23 次講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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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7.28

第1集:【29-304-0001

斷五惡,修五善

「邊地」者,或名疑城、懈慢國。《略論》曰:「五百歲中,常不見聞三寶安樂國土,謂之邊地,亦曰胎生。」「厄」,艱也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此中先誡斷惑,明懷疑生邊地。離佛前,遠至五百歲花不開。不開且不得至十方供養諸佛。」《會疏》曰:「始終不退名精進。『求心所願』,願求往生也。『疑惑』者,不了佛智故。『悔』是惡作。初信後疑,悔前信解,半途而廢。『自為過咎』者,『彼國不逆違』,自甘生邊地故。『諸厄』者,不見三寶,不聞經法故。」《會疏》之解較詳。

至於三輩中是否包括邊地問題。《無量壽經鈔》論之甚詳。鈔曰:「經說不同。謂《覺經》(即《漢譯》)及《大阿彌陀經》(即《吳譯》)中下輩攝(指中輩下輩皆有邊地)。今經(指《魏譯》)不爾,別說之。故諸師亦異。所謂曇鸞、元曉、法住、如湛等師,存不攝義。義寂、憬興、龍興、仁岳等師,存攝義也。各據一義,並不相違。但以此經,翻譯正本。曇鸞大師,我宗高祖。今須依之。即《略論》云:『又有一種往生安樂,不入三輩。』夫三輩,則信心往生,亦所勸也。邊地即是疑心往生,亦所誡也。信疑勸誡,天地水火,何得相攝。」《鈔》論甚善。具信心者入三輩,存疑心者墮邊地。兩心不同,生處必異。是以今此《會本》,於三輩外,別明「邊地疑城」,於後第四十品中詳述之。

庚四、彌勒承誨

【經】彌勒白言。受佛明誨。專精修學。如教奉行。不敢有疑。

【解】彌勒領受佛旨。乃向佛言,「受佛明誨」。「明」者,智也,備也,顯也,發也。「明誨」即顯發大智,明白完備之教誨。「專」者專一,「精」者精進,「修」者修行,「學」者學道。《法華經》曰:「漸漸修學,悉當成佛。」。「如教奉行」表彌勒領解佛訓,決定遵行也。「不敢有疑」,表領受捨疑之勸,不敢生疑。疑者乃萬惑之所由生,故應斷也。

戊二、誡 (卅五品至卅七品)分二 己一、濁世惡苦 分五

◎ 濁世惡苦第三十五

【解】此品廣明濁世惡苦。惡者五惡,苦者五痛、五燒。勸令捨惡行善,離苦得樂。《淨影疏》曰:「五戒所防,殺、盜、邪淫、妄語、飲酒。是其五惡。造此五惡,於現世中王法治罪,身遭厄難,名為五痛。以此五惡,於未來世三途受報,說為五燒。」五惡者,惡因也。五痛者,華報也。五燒者,果報也。又《嘉祥疏》釋五惡曰:「何故但明此五?由世人喜造,故偏彰。」

庚一、讚無惡成德

【經】佛告彌勒。汝等能於此世。端心正意。不為眾惡。甚為大德。

【解】「端心正意」,指正心誠意,善護己念,遠離三毒,不思邪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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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7.29

第2集:【29-304-0002

斷五惡,修五善

又義寂曰:「直趣菩提名端心,不求餘事名正意。」其義更深。蓋以唯趣菩提始稱「端心」,餘無所求方名「正意」也。能如是端正身心,自然不為眾惡,故云「甚為大德」。「大德」者,德之至也。

庚二、徵釋所以

【經】所以者何。十方世界善多惡少。易可開化。唯此五惡世間。最為劇苦。

【解】「善多惡少,易可開化」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他土中多有勝緣,又復善報強勝,作善為易。此土無此二緣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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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7.29

第3集:【29-304-0003

斷五惡,修五善

【經】所以者何。十方世界善多惡少。易可開化。唯此五惡世間。最為劇苦。

【解】「善多惡少,易可開化」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他土中多有勝緣,又復善報強勝,作善為易。此土無此二緣。」「開化」即佛開導教化也。下文「唯此五惡世間」至「離五燒」,其義如文。

庚三、令捨惡得福

【經】我今於此作佛。教化群生。令捨五惡。去五痛。離五燒。降化其意。令持五善。獲其福德。

【解】「降化其意,令持五善」者,《嘉祥疏》云:「降化其意者,悕(願也)心入道,令持五善故,順教修行。」淨影與嘉祥均謂五善即五戒。「福德」乃善行及所得之福利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『獲其福德』者,舉遠近二果,成其行也。」近果者,如《淨影疏》曰:「由持五戒,於現在世,身安無苦。」遠果者,得生極樂,定證涅槃。如《淨影疏》曰:「後生彌陀,終得涅槃。」現世安樂,身後往生,故云「獲其福德」。

庚四、違教成五惡 分三 辛一、徵數

【經】何等為五。

辛二、別釋 分五 壬一、殺 分五 癸一、共造殺業

【經】其一者。世間諸眾生類。欲為眾惡。強者伏弱。轉相尅賊。殘害殺傷。迭相吞噉。

【解】在惡之中,首標殺生惡。太賢曰:「世間所畏,死苦為窮(極也),損他之中,無過奪命。」人所最怕者,死也。人所最惜者,命也。是以殺害他生,最為大惡。此不但佛教,其他宗教,亦戒殺人。

文中先明殺惡。文曰:「強者伏弱,轉相尅賊。殘害殺傷,迭相吞噉。」「伏」者,降伏。「尅」同剋,克也,殺也。(見《中華大字典》) 《會疏》曰:「『強者伏弱』者:能殺者為強,所殺者為弱。人畜皆然。『轉相尅賊』者:『尅』謂制勝、殺害。『賊』謂賊害。如雀取螳螂,人亦取雀,故云『轉 相』。」又憬興曰:「『尅』者殺也。『賊』者害也。」「殘害」者,凶殘傷害。「殺傷」者,殺生致死或傷害其身。「吞噉」。「噉」者吞也,吃也。蛇能吞蛙, 蛙食蚯蚓,故云「迭相吞噉」。以上諸句,明殺生惡。

癸二、惡業殃罰

【經】不知為善。後受殃罰。故有窮乞。孤獨。聾盲。瘖瘂。癡惡。尪狂。皆因前世不信道德。不肯為善。

【解】「不知為善」乃至「不肯為善」,皆表造惡之過失。以廣為不善,復殺害生命,故受「窮乞……尪狂」等報。「窮」者貧窮。「乞」者乞丐,討飯度日者也。「孤獨」。《經音義》曰:「無父曰孤,無子曰獨。」憬興云:「孤者無父母,獨者無子女。」「聾」者,耳不聽聲也。「盲」者,目不能視也。「瘖」者,口不能發聲也。「瘂」者,雖能發聲,但舌不轉,仍不能語言。故即啞也。「癡」者愚癡、癡呆。「惡」者,狠惡不善。「尪」者弱也,跛也,短小也。「狂」者瘋狂。上即「不信道德,不肯為善」所受之種種「殃罰」。「殃」者禍也,「罰」者罪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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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7.31

第4集:【29-304-0004

斷五惡,修五善

癸三、善業福果

【經】其有尊貴。豪富。賢明。長者。智勇。才達。皆由宿世慈孝。修善積德所致。

【解】下舉「尊貴」等,表為善之得,彌顯作惡之失。「尊貴、豪富」乃世間富貴之人。「賢明、智勇、才達」乃人中賢智之士。「長者」義兼二者,乃積財具德者之通稱。又為年長多財者之稱號。世間富貴賢智之人,皆由過去世中,行慈盡孝,「修善積德」所致也。

癸四、以果驗因 分三 子一、法(三途苦果)

【經】世間有此目前現事。壽終之後。入其幽冥。轉生受身。改形易道。故有泥犁。禽獸。蜎飛蠕動之屬。

【解】上述之因果不虛,乃世間所見之事。上舉之「窮乞」乃至「尪狂」乃殃罰中之易見者。而未知「壽終之後」其苦尤為深劇。「入其幽冥」下,正表其罪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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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1

第5集:【29-304-0005

斷五惡,修五善

【經】世間有此目前現事。壽終之後。入其幽冥。轉生受身。改形易道。故有泥犁。禽獸。蜎飛蠕動之屬。

【解】上述之因果不虛,乃世間所見之事。上舉之「窮乞」乃至「尪狂」乃殃罰中之易見者。而未知「壽終之後」其苦尤為深劇。「入其幽冥」下,正表其罪苦。「入其幽冥」下,正表其罪苦。「幽冥」者即常云之冥途、冥界。總指三惡道,別指鬼趣與地獄。如《會疏》曰:「幽冥,所謂冥途黃泉也。」「轉生受身,改形易道」。《會疏》曰:「脫人身,受鬼畜等身,故云『轉生受身』。四生轉變,云『改形』。六道生死,云『易道』。」四生指胎卵濕化。例如捨麻雀身而得狗身,是為「改形」。又如捨人身而作狗,則從人道轉為畜生道,是為「易道」。眾生輪轉於六道之中。「泥犁」即地獄,「蜎飛」者,飛蟲,「蠕動」者,爬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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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2

第6集:【29-304-0006

斷五惡,修五善

講義下載:八大地獄

【經】譬如世法牢獄。劇苦極刑。魂神命精。隨罪趣向。所受壽命。或長或短。相從共生。更相報償。

【解】「譬如世法牢獄,劇苦極刑」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譬如王法者引喻況。報輕在前,重苦在後。如似王法治罪,先杻械詣市殺之。先現報後入地獄,故云『極刑』。」其義謂,作惡受報,先受現世輕報,身後復受重報。如王法中,懲治罪犯,先置獄中,身被枷鎖,受諸劇苦。此喻現身苦報。最後乃處以極刑,斷其生命。「極刑」即喻地獄。地獄之苦,如火焚身也。又死後墮入三途,乃有泥犁、禽獸、蜎蠕之屬。地獄尤苦,故云「極刑」。「魂神命精」見《漢譯》。《魏譯》作魂神精識。《無量壽經鈔》曰:「有云第六識名魂神,第八識曰精識。」今此「命精」,即第八識阿賴耶,乃「去後來先作主人」者,故稱「命精」。此第八識相似相續,捨命之際,隨重投墮,故云「隨罪趣向」。依其罪報,投入惡趣。若陷無間獄中,永劫難出,是名「或長」。或為微菌,則剎那生死,是稱「或短」。《會疏》曰:「如八大地獄及長壽鬼云『或長』。如飛蛾蜉蝣等云『或短』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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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8

第7集:【29-304-0007

斷五惡,修五善

《會疏》曰:「如八大地獄及長壽鬼云『或長』。如飛蛾蜉蝣等云『或短』。」其中壽命無量差別,皆是宿業所感。善趣以壽長為福,惡趣則以壽長為巨禍也。「相從共生,更相報償」表冤冤相報,無有窮盡。《會疏》曰:「殺生等人,生生同出,彼此互害,報其怨恨也。」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,必追逐其冤對,同時出現世間方能報償,是故冤家債主「相從共生」。今生人殺其羊,當來人死為羊,羊死為人。又如貓死為鼠,鼠死為貓,世世同生,討命償債。故云「更相報償」。蓋因討債之人,往往報復過甚,又結新冤,故無了期。

子三、合(餘殃異熟)

【經】殃惡未盡。終不得離。輾轉其中。累劫難出。難得解脫。痛不可言。

【解】「殃惡未盡,終不得離」。「殃」者禍也,罪也,罰也。所作之殃惡未能償盡,則必輾轉惡趣,無有出期,痛不可言。

癸五、餘報無盡

【經】天地之間。自然有是。雖不即時暴應。善惡會當歸之。

【解】「自然有是」者,義寂云:「作惡雖不樂欲苦果,苦果自應。修善雖不希望樂果,樂果自應。義同影響(指如影隨身,如響應聲)。然此經多言自然者,為顯因果決定法爾。」又《會疏》曰:「因果必應,故云自然。」「暴應」,「暴」乃猛急突然之義。「應」 指報應。善人行善,惡人作惡,應受之果報,或不當時立即顯示。但因果不虛,於其後世,必受其報,故云「善惡會當歸之」。

壬二、盜 分六 癸一、盜因(不順法度)

【經】其二者。世間人民。不順法度。奢淫驕縱。任心自恣。

【解】二明盜惡。於有主物,若多若少,不與而取,皆為盜惡。盜惡之行,源於三毒。貪欲慳吝,易生盜心。諸惡相資,以成盜過。

以下從「不順法度」至「不顧前後」表貪欲之過。「不順法度」。「法」者法軌、法則。「度」者軌度、規度,即常規也。「奢淫驕縱」。「奢」者奢侈。「淫」者,《等不等觀雜錄》曰:「經中淫多從女旁,專指男女事也」。淫行無節,故曰「奢淫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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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9

第8集:【29-304-0008

斷五惡,修五善

【經】其二者。世間人民。不順法度。奢淫驕縱。任心自恣。

【解】二明盜惡。於有主物,若多若少,不與而取,皆為盜惡。盜惡之行,源於三毒。貪欲慳吝,易生盜心。諸惡相資,以成盜過。

以下從「不順法度」至「不顧前後」表貪欲之過。「不順法度」。「法」者法軌、法則。「度」者軌度、規度,即常規也。「奢淫驕縱」。「奢」者奢侈。「淫」者,《等不等觀雜錄》曰:「經中淫多從女旁,專指男女事也」。淫行無節,故曰「奢淫」。「驕」者驕橫,謂恃己凌人。「縱」者放縱。「自恣」,「恣」者縱也。男女共居,不順法度。放情縱欲,但圖快意,不懼罪譴,故云「任心自恣」。

癸二、盜法(機偽欺誑)

【經】居上不明。在位不正。陷人冤枉。損害忠良。心口各異。機偽多端。尊卑中外。更相欺誑。

【解】「居上不明,在位不正」等句,表在位者利用權勢,巧取豪奪,損人利己,誤國殃民種種惡業也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宰相之宦,縱放臣下。用取萬民賄,枉取人物。」是為「居上不明」之義。受賄已屬盜行,況復「陷人冤枉,損害忠良」。「陷」者誣陷、陷害。「冤」者屈也。「枉」者邪曲也。「忠」者,敬事直行,奉公忘私也。「良」者善也。如是惡人,嫉妒賢者,陷害忠良。其人之言必巧佞不忠,阿諛取榮,誹謗良善,枉陷人非,心口不一。故云「心口各異,機偽多端」。義寂云:「機謂幻惑,偽謂虛詐。」憬興云:「機者機關。即巧言令色,曲取君意,能行機偽。」又「機」者機心,「偽」者詭詐。如是機詐偽善,種種不一,故云「機偽多端」。如是惡人,無論尊卑上下,內外親疏,皆欺騙詐惑。故云「尊卑中外,更相欺誑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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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9

第9集:【29-304-0009

斷五惡,修五善

癸三、欲貪亡身

【經】瞋恚愚癡。欲自厚己。欲貪多有。利害勝負。結忿成。破家亡身。不顧前後。

【解】「瞋恚愚癡,欲自厚己」者,以瞋癡二毒,助長貪心。《會疏》曰:「三惡相資,熾發邪欲。吸引他財,欲積自己。故云『欲自厚己』也。」「欲貪」即貪欲、貪惡也。《維摩經》曰:「身孰為本,欲貪為本。」又《會疏》曰:「欲海深廣,不知厭足,無尊無卑,無富無貧,唯求收積。嘈雜奔波,故云欲貪等。」欲多占有,故曰「欲貪多有」。因利害相爭,損人肥己,故云「利害勝負」,於是「結忿成讐」。「讐」即仇,甚至家破人亡,一切不顧。故云「破家亡身,不顧前後」。「前後」者,前因後果。又《會疏》曰:「前不顧是非,後不顧譏嫌;亦前不顧明哲昭察,後不顧鬼 神冥記;或亦前不顧過業,後不顧來報。」但求爭勝,不惜兩敗俱傷。只圖快意,不畏當來罪報。一切不顧,廣行諸惡。

癸四、禍福隨身

【經】富有慳惜。不肯施與。愛保貪重。心勞身苦。如是至竟。無一隨者。善惡禍福。追命所生。或在樂處。或入苦毒。

【解】「富有慳惜」下表慳吝過。或人富有,但慳惜成性,「不肯施與」。「施與」即布施,不肯以財物給與他人。愛欲牢固,故云「愛保」。貪心深重,故云「貪重」。「心勞身苦,如是至竟」即終生勞苦,直至壽命終盡。但所得者,只是獨死獨去「無一隨者」。《嘉祥疏》曰:「『無一隨者』,神識孤遊戲,財留在自界。」蓋萬般將不去,惟有業隨身也。生平所作善惡之業,及所感福禍之果,則不相捨離。故云「追命所生」。義寂云:「謂善惡因及禍福果,皆追命根所生處也。」「追」者追隨、追逐也。於是後世,「或在樂處,或入苦毒」。「樂處」者,三善道;「苦毒」者,三惡道。「苦」者痛苦,「毒」者毒禍。痛苦之極,故云「苦毒」。

癸五、盜習固結

【經】又或見善憎謗。不思慕及。常懷盜心。悕望他利。用自供給。消散復取。

【解】以下正明盜惡。「見善憎謗,不思慕及」。「憎」者憎惡,「謗」者誹謗。見人之善,無敬慕之心 反生憎惡,妄加誹謗,如是之人則無善念與善行。胸懷之中,常是侵奪之心。「悕望」即希望。唯思損人利己,故云「悕望他利,用自供給」。不義之財,得來容易,任性揮霍,頃刻「消散」。重複盜取,故云「消散復取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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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.8.10

第10集:【29-304-0010

斷五惡,修五善

講義下載:俱生神

癸六、三途輾轉

【經】神明尅識。終入惡道。自有三途。無量苦惱。輾轉其中。累劫難出。痛不可言。

【解】於是「神明克識,終入惡道」。「神明」者,《晉譯華嚴經》曰:「如人從生,有二種天,常隨侍衛。一曰同生。二曰同名。天常見人,人不見天。」如是二神,與人俱生,故名俱生神。《藥師經》曰:「有俱生神,隨其所作,若罪若福,皆具書之,盡持授與琰魔法王。」又《嘉祥疏》曰:「一切眾生皆有神,一名同生,二名同名。同生女在右肩上書其作惡。同名男在左肩上書其作善。」又《五戒經》曰:「三覆八校,一月六奏。」三覆者,指正月、五月、九月。八校謂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,春分、秋分、夏至、冬至八日。六奏指六齋日,八、十四、十五、廿三、廿九、卅等六日。蓋謂一年之中,有三個月,向上覆稟;有八日上報(校者報也);一月之內有六日奏明也。又望西據《五戒經》曰:「如是等日,天神記錄眾生善惡也。」蓋所稟報者皆眾生之善惡。「尅識」者,「尅」者刻也。「識」者,有異釋。一者《嘉祥疏》、《會疏》等,謂識者記也。如《會疏》曰:「幽有天神,識其科條,無毫釐差。故云『尅識』。識音志,即記也。」此與嘉祥之意正同,均謂有神明記錄人之善惡,故報應不爽。二者謂「識」乃第八識也。如憬興云:「以種子識功能不亡,名尅識。」義寂與望西,雙取二說。義寂云「所作善惡,非但自識內薰,天神外記。記在二處,安有赦乎?」二處者,內識與外神也。以上諸說,義寂師穩妥。因唯識不礙於神明記錄,神明記錄,亦是唯識所現。故內外皆記之說為善。內外皆記,罪報追隨,故輾轉三途,「累劫難出,痛不可言」。「累劫」者,多劫也。

壬三、婬 分二 癸一、忘命婬妷 分二 子一、敗家踰禮

【經】其三者。世間人民。相因寄生。壽命幾何。不良之人。身心不正。常懷邪惡。常念婬妷。煩滿胸中。邪態外逸。費損家財。事為非法。所當求者。而不肯為。

【解】三明婬惡以及因婬惡而引起之貪瞋等惡。

「相因寄生」者,「寄」者,托也,附也。此句指眾生由於相互間之業因而出生於世。《會疏》曰:「世界安立,單陽不成,獨陰不育。夫婦相因相成。又父子相因,君臣相資。凡天地之間,無獨立義。故云『相因寄生』。」。蓋指眾生皆有共業與別業。因彼此有共同之業報,乃於同一時期同一世界而出生。又因別業各各不同。由於彼此個別宿業之緣,或為眷屬,或為仇敵。同生於世,以償宿因。故云「相因寄生」也。「壽命幾何」者,百年短暫,無常迅速。人命在呼吸間,轉瞬即逝。但世人顛倒,不識苦空無常,但求幻妄之樂。如蛾撲火,自焚其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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